一图读懂,河北省构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蓝图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请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及省政府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四部分二十余项内容,并细化了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全文内容较多,通过图解一起看下。


《方案》主要任务中,对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日常餐饮入手,坚决制止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引导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快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市及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减少煤电比重。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石家庄、保定、廊坊、邯郸市结合智慧物流发展,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电商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梗阻”问题。唐山、秦皇岛、沧州市沿海区域构建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现岸滩、入海河流和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创建多场景“无废”模式,大力厚植“无废”理念。创建“无废小区”,鼓励建设集中规范“跳蚤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发展共享经济,方便居民交换闲置废旧物品。结合乡村地理特点、民俗风情,创建“无废乡村”,将“无废”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等适合农村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无废景区”,旅游景区、度假区做好生态化开发,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创建“节约型机关”,规范行政机关垃圾分类投放,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幅减少废纸、一次性办公用品产生,倡导低碳环保出行等举措。探索工矿废弃地多元化发展模式,资源型城市实施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综合选用土地复垦利用、工程绿化、园林景观建设、文化旅游开发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衡水市结合教育行业资源优势,创建“无废校园”示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城市建设改造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2.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统筹工程土方调配,新建工程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处置。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和湿地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的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推广使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方案》全文及附件,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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