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是2022年省人大正式立法项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修改)》(送审稿)〕,并于4月1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法规处、厅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汪泉,以及部分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参加论证。′
论证会上,各位专家在听取省厅对《条例(修改)》(送审稿)起草情况汇报后,就《条例(修改)》(送审稿)新设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条款以及其他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在研究论证后一致认为,《条例(修改)》(送审稿)起草前期调查研究较为扎实充分,综合分析了市容环卫发展的国内外形势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针对全省市容环卫管理的实际情况,固化了我省多年来在市容环卫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准确把握全省市容环卫发展面临的主要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是一部高质量的良法、善法,对全省市容环卫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同意通过专家论证。
宋如亚对各位专家的指导和建议表示感谢,要求起草小组充分吸收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修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