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创建1500个美丽宜居村庄 各省推荐名额这样分配
作者abc:环卫那些事儿
2022.10.24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共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以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为载体,以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持续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创建示范工作主要目标为“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在创建示范标准部分,《通知》指出: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详见附件1),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地,在《通知》附件1《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指标表》中,第一项环境优美占30分,第4条为环境保护,要求工业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第二项生活宜居占40分,第3条为基础设施,要求基础设施完善,长效管护措施到位,管理维护良好。村庄道路硬化亮化,供水安全清洁,供电稳定,通讯网络畅通,消防和防灾减灾设施齐全。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善。 第三项治理有效占30分。

《通知》附件2《“十四五”期间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山东推荐名额分配最多为192个,占总数的1/8强,其次为河北、四川并列第二,均为128个,再次为河南121个,其它省市自治区均在百个以内。

 

《通知》还对创建示范程序、保障措施等做了具体要求和说明。更多内容,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了解!

 

编后絮语:早在2013年,住建部就组织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新一轮创建示范工作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明确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地方有关部门可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必将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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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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