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内容。
其中,《实施方案》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中要求: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建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科学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行动,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5000公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以上,实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此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中强调: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单位农作物种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要求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等,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在保障措施方面倡导全民参与,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扩大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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