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开
作者abc:丞华环卫展
2024.04.03

徐鸿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健全处置体系发动群众参与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抓好生活垃圾“2+1”分类示范试点工作。

4月2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出席并讲话。

徐鸿指出,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必然之举。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市容市貌有了较大改观,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生活垃圾“2+1”分类示范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家家行动的生动局面,让城市更文明、环境更美丽、生活更美好。

徐鸿要求,要健全处置体系。注重垃圾源头产出减量化、前端投放精准化、中端收运规范化、末端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前端、中端、末端环环相扣、不出纰漏。要发动群众参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通过创新形式载体、善于精准引导、做好结合文章、强化舆论宣传,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教引导,使生活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每一个市民的好习惯。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2+1”一区一策,确保示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协同配合,严格履行属地责任,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抓实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常态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督导考核,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通过奖惩倒逼形成好的习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市工作专班要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对工作滞后、绩效不好的,要进行约谈、问责;对垃圾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先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先做,为全社会作出示范、树立榜样,带动形成好习惯、新风尚。

会前,徐鸿一行还来到渝水五小、新钢街道路东小区、仙来办观下农贸市场和城南街道办实地考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情况。

副市长贺利华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李虹参加会议。

名词解释:生活垃圾“2+1”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T19095-2019,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在此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将分类简化,根据不同场所需要实施生活垃圾“2+1”分类示范试点。“2”是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种分类(其中,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1”是指有害垃圾或可回收物分类(按照不同场所需要设置)。

来源:新余市广播电视台(新余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