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椒江:推进海洋垃圾监管“一件事” 守护水清滩净美丽海岸
作者abc:丞华环卫展
2024.04.19

为持续改善椒江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4月16日,椒江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海事等部门于椒江港和大陈岛近海海域开展海洋垃圾监管“一件事”联合检查。

统筹谋划促发展 

齐抓共管创新局

近年来,椒江区大力推进海洋垃圾的监管执法和回收利用,持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首创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蓝色循环”项目,荣获2023年联合国环保领域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

椒江区“蓝色循环”数字化驾驶舱

今年以来,椒江区依托拥江向海的地理禀赋,根据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海洋垃圾监管“一件事”场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闭环,持续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针对海上垃圾监管、陆源垃圾监管、入海江河监管、“蓝色循环”监管四个子场景,梳理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水、海事等部门事项清单,共涉及46个检查事项,形成监管、执法、回收利用“一张表”,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切实解决海洋垃圾监管难、收集难、利用难、交易难等问题。

椒江区“海洋云仓”

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

在椒江港,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海事、综合执法部门针对岸滩违法倾倒、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渔舱生活污水处置

执法人员针对港内船只开展登船检查,重点检查生活污水处置、垃圾分类处置、船坞污染物排放,对处置不到位或排放不达标的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确保江河、岸滩垃圾不进下游、不入海,进一步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

执法人员登船督导船舶垃圾分类处置

在大陈镇,海洋渔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对渔港船舶和黄鱼养殖区污染物排放、渔港水域污染等进行行政检查,要求配套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监督指导渔业生产生活垃圾海上收集、岸上集中处置。

执法人员检查渔业渔船污染物排放

下阶段,椒江区将进一步推动海洋垃圾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回收利用、碳交易规则等一系列标准和制度落地,构建各司其职、凝心聚力、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海洋垃圾治理赋能民众和产业链共同富裕的浙江标准,推动回收利用塑料产品打开国际交易市场,向全球推广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蓝色循环”新模式的椒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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