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重点突出“分类管理”:
一是在补贴项目上分类管理,分非竞争配置和竞争配置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既保障存量已建在建项目有序纳入补贴范围,也保障一定规模的补贴资金用于竞争配置,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推动生物质发电从快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是在央地分担上分类管理,按照各省(区、市)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物质资源禀赋,科学合理确定不同的央地分担比例。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中央支持比例,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比例高于东、中部地区;具体地,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8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中部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东部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
三是在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分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分类开展竞争配置,更好实现公平竞争。考虑燃料收购成本等项目运行特点,同一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高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与此同时,为推动纳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落实实施,更好发挥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限: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3元/千瓦时。2020年底前开工的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