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举行“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发布会,请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陈志鹏、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袁焕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蔡恒、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陆继根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魏赟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陈志鹏介绍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关情况。今年1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规划实施。《规划》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也是省委省政府首次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作列入省级专项规划,将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
《规划》共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五个章节,具要有更加突出系统性、导向性、统筹性、工程性四个方面的特点。主要任务提出4个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其中“补短板”任务3项,主要包括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促提升”任务3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以及清洁能源供应;“强支撑”任务3项,主要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提水平”任务1项,即管理能力现代化。
在提问环节,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问:我们注意到《规划》对城乡的生活垃圾处理提出相应的目标,这个也是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支撑。目前为止,江苏城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整体的运行情况怎么样?“十四五”又有什么样的目标和推进计划?谢谢!
宋厅长指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是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十三五”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推动各地建成运行了一大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设施。
城乡垃圾处理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3座,日处理能力是9.8万吨,其中焚烧厂63座,焚烧能力是8.04万吨/日,焚烧处理量占比94.3%,在全国的焚烧占比是最高的之一。全省共建成运行规模化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51座,日处理能力7580吨,基本实现了县以上城市处理全覆盖。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总体满足需求,但个别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需要持续推进。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抓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规划落实。到2025年,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万吨/日、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能力8500吨/日,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的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按照能力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加强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焚烧飞灰、厨余沼液沼渣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这些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垃圾处理系统,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广泛地组织动员,持续加强宣传,全面推动市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精细化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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