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吨!加强收费管理!北京市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管理连出两政
作者abc:环卫微视界
2021.09.06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就非居民厨余垃圾连出新政策。继8月30日发改委与城管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1〕1277号)后,9月1日城管委联合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非居民厨余垃圾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9月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统一实行计量收费,收费标准调整到300元/吨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按标准实行差别化收费。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激励约束并重,推进定额管理。未来价格调整与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同步推进,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运输处理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此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将有利于引导非居民单位改变行为习惯,比如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加装控水控杂设备、倡导‘光盘行动’、合理配餐等。”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做了具体说明:实行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将形成全市厨余垃圾运输单位管理台账,并向社会公布运输单位名录,便于非居民产废单位选择。运输单位要在运输车辆加装计量称重和卫星定位等配套设备,车辆号牌应录入末端处理设施数据库,未入库车辆不得入场收运。运输单位还应协助非居民单位安装垃圾收集容器电子身份标识。收运时,运输单位负责对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判定合格后方可收运。非居民单位则需按规定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负责将收集容器运送至与运输单位约定的桶车交接点。

在推进计量收费制度的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委还将引入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比如,非居民单位排放数据和运输车辆进场数据在第一时间同步传输至市、区、街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运输单位和产废单位可以实时在线查询,确保数据真实。
有关通知具体内容,也可参加北京城管委规范性文件的图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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